无形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的定义
无形财物在财物评价中的界说是无形财物评价原则所涉及到的重要界说之一。无形财物评价原则中所指的无形财物有别于法令领域中的界说,也有别于管帐领域中的界说。 法令领域中的无形财物界说首要着重无形财物的权属状况,重视无形财物的所有权与操控权以及无形财物的取得与实际有效性;而无形财物评价领域中的无形财物界说还重视无形财物的经济特点及其是不是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管帐领域中的无形财物仅指公司的可辨认的无形财物,如《公司管帐原则第6号无形财物》中界说的无形财物为“公司具有或许操控的没有什物形状的可辨认非钱银性财物”;而财物评价领域中的无形财物不只包含公司具有或许操控的无形财物,还包含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等具有或许操控的无形财物,除了可辨认的无形财物以外,还包含不行辨认的无形财物商誉。 无形财物的基本特征为:没有物质实体形状,但却又依托于必定的实体;能继续地带来经济利益,并由必定主体具有或许操控。 中国无形财物评价原则中的无形财物,是指特定主体所具有或许操控的,不具有什物形状,能继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本。该界说对原无形财物评价原则中无形财物的界说进行了修订,重视与以财务报告为意图的评价等新兴评价业务及世界评价原则(IVSC)的衔接。界说既重视无形财物的法令特点,也重视无形财物的经济特点,同时着重无形财物的长时间财物特点。无形财物评价,是指注册财物评价师根据有关法令、法规和财物评价原则,对无形财物的价值进行剖析、预算并宣布专业定见的行动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