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申请条件介绍
证明商标申请条件介绍: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
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
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
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选择“证明”)、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最后必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
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
(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
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
(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申请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全文文件一份。
该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社团组织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
(2)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5)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6)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7)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8)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下一篇:没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