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9/6 21:32:34

专利权人怎样保护自己的智慧成果?

如果你是专利权人,当发现有人侵权时,要怎么维权?作为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之一,近日,自治区科技厅邀请相关专家,就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等相关问题,在广西科技信息网上与市民、网民展开交流与沟通。

      警惕“专利诈骗”

案例:2007年某天,获得专利授权后的刘某收到一封来信,来信自称某中介,询问刘某是否愿意转让专利权。刘某复函同意后,该中介来信要求刘某寄去890元《专利转让协议书》翻译费,然后又要求再寄1200元的《立项评估报告》翻译费和3200元的《公平审核合同》费。刘某产生怀疑后进行举报,知识产权局收到举报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查,该中介实际上并不存在,这其实是一起利用专利进行诈骗的案件。

打官司前先弄清是否侵权

        案例:去年,广西有一家企业收到湖南一家公司的律师函,警告说广西企业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侵犯了湖南公司的专利权,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这家广西企业请求维权援助中心进行侵权判断分析后得知:与湖南工商专利的保护范围相比,广西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缺少了多个必要技术特征,实际不构成侵权。弄清情况后,这家广西企业给湖南企业进行了复函,并继续生产经营。

专家支招: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应对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具体的问题?广西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祖晓光举例说,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案例:专利申请还没有获得授权,申请人就要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还有一些专利权因不缴费终止了,专利权人发现有侵权行为,也来要求处理。“‘侵权’首先要有权利基础,只有专利权有效,才会构成侵权的可能。”

祖晓光表示,很多专利权人对是否“侵权”或“被侵权”不了解。当专利权人发现有人侵权时,首先要清楚专利权是否有效、被控侵权产品或者侵权技术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没弄清楚就打官司往往很盲目、很被动。同样,当你被他人起诉侵权时,也要分析是不是真正构成侵权。

另外,如果企业一收到律师函或者警告信,不做分析就自己紧张而停止生产,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前面例子中的广西企业就做得比较好,没有盲目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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