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8-6 14:04:31

补办的商标注册证书应该如何领取?

        《商标注册证》丢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布告》上刊登丢失声明,宣布《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宣布《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缘由没有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交还);
  (二)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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