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5/27 16:39:58

不是所有的专利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类型的专利在保护对象、授权难度、权利稳定性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在保护对象方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进一步而言,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和方法,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并且该产品必须是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例如对于形状不确定的粉墨或者化合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能通过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2)授权难度不同。发明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过初步审查后即可获得专利权。

  (3)权利稳定性不同。由于发明专利是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才可以获得授权.所以权利的稳定性相对来说,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要稳定。

  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内容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那么该专利申请就不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而应该向国防专利机构申请,之后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将涉及国防利益的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获得受理,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该专利申请移交给因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

  然而,国防专利申请虽然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审查,但是,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确实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并公告。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但是所有的专利权授予郁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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