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9/15 14:18:56
关于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代理人签字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了标准经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法提交的商标注册请求的有关程序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法令》相关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经过商标注册网上请求体系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请求文件,应当照实填写相关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字。此项填写将被视为商标代理人签字。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网上请求填写需求》做了相应修正,添加第五项代理人名字,需求照实填写该请求的代理人名字。
现予以告诉,自2014年6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