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7-28 14:00:35

面对商标申请被驳回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对驳回请求、不予以布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告诉商标注册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商标评定委员会作出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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