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老麻抄手被外地人注册
正进行初审公告的该“老麻抄手”商标位列第43类,其涵盖的商品或服务列表主要包括提供餐饮和住宿服务,而在2014年9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申请人“关丽华”,其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她通过了当地一家商标事务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法规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自该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若在1月6日前都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话,关丽华将“拥有”“老麻抄手”的商标专用权。更有意思的是,这位关丽华还是“老麻”商标的所有者,她于2003年注册了“老麻”,有效期至2023年。
曾在重庆掀起商标维权:
在外人看来,老麻抄手或许是一种特色小吃“通用名”,实指这种着重麻味的抄手,但在超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明看来,一旦其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则在法律意义上受到保护,其他餐饮经营者在店铺上打出老麻抄手招牌,都可能面临着被侵权起诉的风险。
据重庆多家媒体报道,2012年8月,重庆的蒋女士将重庆锐虎餐饮公司告上法庭,称后者在对外宣传时使用了“老麻”字样。原来,原告蒋女士此前从关丽华手中购买了“老麻”商标在川渝地区的独家使用授权,而被告也在当地经营老麻抄手,打的招牌却是“渝记老麻抄手”。
此案中,法院最终认为,“老麻抄手”并非通用名称,被告经营的“老麻抄手”容易让公众联系到“老麻”商标,最后裁定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此事一经报道,引起了重庆众多老麻抄手餐饮店的关注。2013年2月,重庆市五中院还向重庆餐饮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要求重庆餐饮商家规范招牌行为,不要随意打出“老麻”字样,以免引来法律纠纷。而此后,类似商标纠纷还在重庆当地发生过多起。
“老麻抄手”起源在何处?
重庆老麻抄手的起源究竟在哪里?从严格考究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不好解答,但重庆涪陵人刘磊却在过去多年来一直坚称自家才是老麻抄手真正的“起源”。
昨日,刘磊通过电话向记者讲述:1999年,他的外公在重庆涪陵开设了一家“实惠面馆”,主营抄手,在独特的青花椒佐料下,外公将抄手分为清汤、微麻、中麻、老麻以及特麻等口味,一时食客如云,经常有回头客一进店便喊:“老板,二两老麻!”于是,老麻抄手这个名称被渐渐传开,这家“实惠面馆”也改名为“老麻抄手”。
但2004年,当家人想起去注册商标,结果却发现有人在2003年便注册了“老麻”商标,而这人正是位居黑龙江的关丽华。在刘磊看来,老麻其实是食客说明抄手麻味的程度,代表“很麻”,而并非专指一件东西的“专有名词”。
最终,刘磊只好给“老麻”加个前缀,注册了“渝记老麻”商标,至今仍在重庆经营老麻抄手生意。据刘磊表示,此前他也联系过关某提出购买其“老麻”商标,由于价格没谈拢而搁浅。现在,他的“渝记老麻”和“老麻”是两个均受保护的注册商标,“井水不犯河水”,他目前在川渝两地的直营、加盟抄手店也发展到800多家。但提起别人注册的老麻商标,刘磊仍觉得“不服气”,他说,老麻抄手源于重庆,现在也被众多市民所知晓,成为一个“通用名称”,如果“老麻抄手”继“老麻”之后也被人注册成功,那么将对川渝两地成百上千家打着老麻抄手的餐饮店带来潜在风险。(重庆商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