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异议的手续
商标贰言是指任何人对商标局开始审定的商标提出不一样的定见,需求吊销开始审定的商标。下面是对于请求商标贰言的手续:
一、商标贰言内容:
1、以为开始审定的商标与在使用一样或相似产品上先注册或请求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近似;
2、以为开始审定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二、贰言人应预备的书件:
1、国内贰言人可到当地商标署理安排收取商标贰言书,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则可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署理安排收取贰言书并托付其署理。
2、有关依据。
三、贰言手续:
1、填写《商标贰言书》。填好被贰言商标的称号、产品种类、开始审定号、开始审定布告期号、提出贰言的理由。如以为被贰言的商标与本贰言人已注册的使用在一样或相似产品的商标一样或近似的。还应填写贰言人注册商标的产品种类、商标称号、注册号等。
2、将填写好的《商标贰言书》正副本各3份连同有关依据经商标事务所递送商标局。
四、贰言处理程序:
1、商标局收到贰言书及有关依据后,将贰言书副本寄达被贰言人商标注册请求人,被贰言人应在收到贰言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辩论。被贰言人在限期内未作出辩论的视为放弃,不影响贰言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贰言人和被贰言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通过调查核实研讨后,作出贰言裁决。
五、贰言裁决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贰言裁决后要将贰言裁决书寄给贰言人与被贰言人。贰言裁决有两种结果。
1、贰言理由不能建立,后经开始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贰言理由充沛,贰言建立,原开始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假如贰言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贰言裁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商标贰言复审,商标请求注册转入请求商标贰言定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