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11/24 9:26:19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的文件
根据我国规则:请求开展业务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第一、负责人或许组成负责人签署的请求书;
第二、负责人或许组成负责人的名字、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资历证书》复印件;
第三、商标代理人名字、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未收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但具有商标代理人资历,在商标代理组织实习满1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作业的人员,应当提交请求收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所应提交的文件。
请求人应当将请求书件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报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