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禁用条款
1、商标法规则,下列象征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勋章一样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象征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一样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一样或许近似的,但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安排的称号、旗号、徽记一样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安排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
(四)与标明施行操控、予以确保的官方象征、查验印记一样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象征一样或许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张宣扬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团体商标、证实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已经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含产品商标、效劳商标和团体商标、证实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团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许其他安排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运用,以标明运用者在该安排中的成员资格的象征。
证实商标,是指由对某种产品或许效劳具有监督才能的组织所操控,而由该安排以外的单位或许自己运用于其产品或许效劳,用以证实该产品或许效劳的原产地、原料、制作办法、质量或许其他特定质量的象征。
2、但下列象征,如未经过运用而获得明显特征并便于识别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产品的通用称号、图形、类型的;
(二)只是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分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少明显特征的。
3、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制止运用:
就一样或许相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简单致使混杂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
就不一样或许不相相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大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遭到危害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